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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拟以不超过60亿元万物云股票作为与深铁集团借款合同的质押物

5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02.SZ)发布《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42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约定拟以不超过60亿元万物云股票作为与深铁集团借款合同的质押物。

公告显示,今年2月21日,万科第一大股东深铁集团拟向万科提供股东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42亿元。对于42亿借款的增信安排,约定初始由万科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万科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三家担保主体”)提供保证担保,并在未来三个月内,万科需在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供不超过价值60亿元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同时解除三家担保主体的保证担保安排(简称“增信置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确定提供抵押或质押的具体资产。

此次公告显示,万科已收到深铁集团提供的42亿元借款,三家担保主体提供了信用保证。根据前述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万科与深铁集团于5月21日签署了《42亿借款补充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增信置换安排约定: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万科须召开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60亿元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原借款合同质押物的事项。万科在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按70%的质押率,即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向深铁集团提供资产质押;借款存续期间,质押股票价值按股票30个交易日均价与最新市价孰低原则确定,预警线不低于130%(质押股票价值/借款余额),平仓线不低于100%,万科应设立日常盯市监测台账。如果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预警线时,万科须在5个工作日内追加质押同类股票、其他合格担保措施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等,确保满足预警线要求。

截至5月22日发稿,万物云报20.7港元/股,跌幅1.19%。

按照公告,股票质押事项在取得万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万科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票质押合同签署及办理质押登记。如万科未能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合同签署及办理质押登记,深铁集团有权要求万科立即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或提供深铁集团认可的其他合格担保。若万科股东大会未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召开或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股票质押事项,万科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深铁集团认可的其他合格担保或深铁集团有权要求万科立即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今年以来,深铁集团已4次向万科提供股东借款。2月和4月,深铁集团分别向万科提供28亿元、42亿元及33亿元的股东借款,5月又提供了15.52亿元借款,深铁集团已累计向万科提供借款118.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