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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餐馆收购长江野生鱼加工为菜品,被查处罚款

5月8日,云南省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加工售卖长江野生鱼案:某餐饮店在金沙江流域巧家段收购江鱼并加工制作为菜品,市监局已没收该餐饮店加工、售卖长江渔获物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据介绍,根据群众举报,巧家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饮店菜单上有“河鲜”“河虾”等宣传字样,且该餐饮店经营者在抖音平台发布多条视频,内容为在金沙江流域巧家段收购江鱼并加工制作为菜品。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收购、加工、销售禁渔期长江禁捕水域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巧家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该餐饮店加工、售卖长江渔获物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巧家县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加工、销售长江渔获物违法行为,全面筑牢“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监管防线,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