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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探索1岁以下托育服务的保育内容、人员配备等关键要素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629号提案的答复》(普府〔2025〕52 号),对邱小圳、韦健、林戎、姜琦、高夷委员提出的关于率先打造普陀区1岁以下托育综合服务示范点,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进行答复,具体如下:

一、逐步探索1岁以下托育服务行业规范与标准研究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上海市托育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为指导,普陀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1岁以下托育服务的保育内容、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关键要素,开展规范化、专业化标准的研究与论证,为推动区域内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持续优化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发展体系

目前普陀区已初步构建较为完善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发展体系。根据《普陀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普陀区在2023年全面优化托育服务的供给结构、管理体系、队伍建设及质量保障机制。形成市、区、校联动的三级培训网络,依托线上和线下平台,为从业人员提供便捷、权威、优质的学习资源,并根据社会及从业人员需求动态调整培训内容。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7名从业人员完成市级岗前师德及专业培训,655名完成职后培训;另有365名完成区级岗前跟岗培训,线上培训托育从业人员累计百余次。同时,组织育婴员、保健员等参加教研月例会,并定期开展专业竞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关于1岁以下托育综合服务示范点的考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普陀区始终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推动1岁以下托育服务发展。目前,已初步建立多元化、多样化、全覆盖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宝宝屋十街镇全覆盖,满足老百姓低收费普惠性的托育服务需求。建立由1个早教指导中心、6个学前教育集团、80所公民办幼儿园共同组成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并由区教育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定期对婴幼儿开展养育风险筛查、发育评估等,为居民提供专业、优质、多样化的育儿指导服务。

由于目前上海市尚未发布1岁以下托育综合服务示范点设置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普陀区现有的托育服务资源布局,各托幼一体化园所、区早教中心等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适宜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提升本区托育服务综合水平。普陀将持续关注托育服务发展动态,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区域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工作策略,推动普陀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